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6日发表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记者注意到自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和1965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西藏不仅建立起全新的社会主义制度,而且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西藏成功地走上了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平等发展、共同繁荣进步的光明大道。
在能源利用上形成了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设。拉萨环网工程和输变电工程、青藏直流联网工程、川藏电网联网工程建成投入运行,结束了西藏电网孤网运行的历史;直孔电站、狮泉河电站、雪卡电站、羊八井地热电站、拉萨火力发电等应急电源项目建成发电,区内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项目藏木水电站发电,能源点建设加快推进。
2014年全区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69.7万千瓦,全年发电量32.2亿千瓦时。组织实施了那曲尼玛县、双湖县及阿里7县1镇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累计示范推广
光伏系统3万套,建设
光伏电站90座,太阳能路灯1200多盏,总装机容量8000千瓦。2012年底,实现行政村全部通电,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