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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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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昨日,协鑫集成发布其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以下是公告原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协鑫”)函告,获悉江苏协鑫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协鑫于201532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3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告2015-027《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江苏协鑫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4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3%)分别于20151214日、20151221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告2015-1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2015-11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20151228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协鑫将其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剩余13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江苏协鑫持有本公司股份1,130,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0%;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

    二、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利润补偿的潜在风险。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江苏协鑫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故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江苏协鑫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若出现业绩承诺补偿的问题,江苏协鑫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提前购回所质押的股票以及其他合理方式,保证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其对公司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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