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支持建设的首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房县军店镇中村光伏扶贫电站顺利并网发电。
中村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装机183.6千瓦,总投资146.88万元,年均收入可达17万元左右,扶贫效果显著,综合效益明显。一是实现脱贫目标。中村是我委精准扶贫驻点帮扶村,通过实施中村光伏项目,国家要求的贫困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脱贫目标可以实现,如期完成精准脱贫任务有了保障。二是产生经济效益。该电站运营期为25年,首年发电量约19.35万度,按照湖北省2016年光伏电站上网电价0.98元/度测算,可保持年均收入约17万元。相对于种养类以及其他产业类扶贫项目,光伏扶贫项目不仅经济效益好,而且后续负担少。三是具有推广价值。此电站作为房县第一个光伏扶贫电站,不仅在房县形成了示范带动作用,也对十堰、神农架精准扶贫片区产生了积极推广效应,片区内省直工作队纷纷慕名前来学习取经。
该项目取得较好的扶贫效果,得益于各级领导指导关心和有关处室单位的协调支持。李乐成主任到房县军店镇中村调研精准扶贫工作时,对中村建设光伏电站帮助增加村集体收入,实现村脱贫出列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委领导王广耀带领我委扶贫工作队主动衔接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及房县政府。省能源局领导高度重视,在省预算内资金(能源领域)安排倾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电力建设处在电站并网接入、新能源处在电站策划建设等方面也积极协调支持。
下一步,委扶贫工作队将督促电站运营企业做好运行和维护,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切切实实地惠及中村贫困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