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 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总体目标,要求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取得实际成效。
配额制有望落实锤
方案提出,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国家按年度确定各省级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最低比重指标,各类电力相关市场主体共同承担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责任,各省级电网企业及其他地方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自备电厂)负责完成本供电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电力生产企业的发电装机和年发电量构成应达到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比重要求。
绿色证书及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
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及交易机制,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新发展模式。